法學小教室:民法上的無效,實務通說認為乃「自始、當然、確定」無效。就是從頭到尾都沒有效的意思。舉例來說,就和各位聽我說笑話是一樣的狀況。笑話不好笑有礙公序良俗嗎? Tags: 0 comments 9 likes 0 shares Share this: 鍵盤大律師 About author 鍵盤者,網路BBS社群批踢踢上之用語也,用以指稱欠缺專業,卻又憑恃網路匿名性而自稱專家高談闊論的網友。筆者忝法律學系畢業,不只法學素養奇差,笑點也遠低於一般社會通念,故自稱「鍵盤大律師」。仔細想想,我太謙虛了。 一隻欠缺專業的法律人與他的爛梗。 本專頁不提供法律諮詢服務。 16141 followers 15711 likes View all posts